20131128

坦承過去

戀愛裡似乎是有分這兩派,喜歡坦承過去的,和希望完全不管過去的。



=====過去的你也是你阿的分隔線=====

那天他跟我說,他跟女友交往時就講過,我不會問妳的過去,同樣地,我也希望妳不要問我的過去。

他講這句話的時候是希望得到我的贊同,殊不知我劈頭就說「這樣不好,」反而讓他有點傻眼,「怎麼會?」

這事我們以前講過,戀愛的規矩是雙方都同意才好。由他單方面宣布一個他認為是"公平"的規則,其實就是他已經決定這是規則了。我問他,那假如今天女友說,我要跟你完全坦承我的過去,同樣地,我也希望你完全坦承,你會認為她這樣的規定公平嗎?

就坦承過去這件事來說,我覺得雙方都同意就好了,我倒沒有建議大家怎麼做比較好。
我自己是會講也會問的人,主要是我本來就會講自己的事,戀愛經驗也包括在裡面,我想讓你知道我是怎麼樣的人,我以前是怎樣現在是怎樣,這些我都想講。我沒有跟你談個戀愛就變成白紙一張,我還希望你也認識以前的我。

另一方面,當然我也希望了解對方,對方的所有過去,包含戀愛經驗。你認真想想,人有沒有過去的嗎?不想講的人為什麼不想講,這當中大概有一個比例是怕麻煩。就是不希望自己以前的風花雪月現在被拿來找碴。我想我能知道對方的過去,主要也是因為我絕對不會拿這個來指責對方或是犯猜疑心,我是基於對你,對人類學的好奇才想了解你。

我聽過關係中的對方跟我講過很多奇奇怪怪的故事,就是一些我可以想像一般的女友聽到應該會抓狂的故事。比如我聽過對方跟我講他去買女生的故事。(就是你認為的那種買女生,沒有更純潔的版本)我也聽過對方跟我講他同時劈腿兩三個女生的故事。我也聽過對方跟我講他的性生活。

另一種不想講的原因我猜是因為怕自己太愛前一任的事蹟,這一任會吃醋。男生年輕的時候可是做得出很多你想不到的事情,我有認識男生曾經自己焊一條項鍊給女友,如果現任女友沒拿過手工項鍊,男生講出來無疑是找死。跟過去吃醋真的很無聊,建議大家不要做,如果做不到就不要問,自以為做得到結果聽到以後還是不爽的人,只能建議這些人的另一半,就是不要講。

其實過去是很好玩的,你從對方每一次決定裡,逐漸看到他變成現在的樣子。若不是他那時體會了這個瞭解了那個,他現在不會變成這樣的人。這當中你也要知道故事都是片面的,有時你聽他重複講一個故事,可以挖掘到不同東西;有時你問他一個問題,他反而訝異,「我沒這樣想過,你講的也有可能。」


延伸閱讀:道理
前女友種種
事關前男友


===休假公告===

我要出去玩了,下周休一次

20131125

不合理的要求

明明知道不合理,不過在戀愛裡常常會有人提。



=====我想不出來我提過什麼真是浪費了的分隔線=====

這邊要先定義一下不合理。

不是指對這個世界來說不合理,比如有人35歲住家裡還有宵禁,雖然我們聽了不可思議,但對他家是合理的。

也不是指對對方來說不合理,比如男友規定女友不能去夜店,女友抗議說不合理,但男友覺得這很合理。

我們要講的不合理,是提出來的那一方自己都覺得不合理,但還是想要對方答應的不合理。

這個女生跟她男友是同鄉,在跟自己交往之前,男友還會跟這個女生一起坐車回南部,算是蠻要好的朋友。他們其實從沒曖昧過,但自己就是不爽這個女生。即便那個女生早就離開公司,也很少跟男友講話,但就連她在男友動態上按個讚她都不對勁。有天她用男友的帳號登入FB,發現那女生傳了一個群組訊息給包含她男友在內的幾十人,總之是希望大家幫忙宣傳她公司的新產品。

她氣瘋了,打電話跟男友大哭大鬧,男友說我們真的沒什麼,一年講不到一句話。她說,我可以做一個不合理的要求嗎?你可以讓她在我的視線範圍內消失嗎?他說,我們在同一個產業,共同的朋友有幾十人,我真的無法保證我們不會在哪個場合遇到,或是她會不會某天因為什麼緣故出現在我的FB上。


我們真的不能要求戀愛要很理智,不合理的要求大概大家也都遇過,或者提出過。只能說如果這不是常態性的要求,比如女友只對特定的女生起肖不是對男友的女同事都起肖,你戀愛的對象其實並不是瘋子只是有他保險絲燒斷的時候,學著處理這件事比抱怨這件事來得實際。

怎麼處理,其實見仁見智,我不會覺得要求不合理就一定不能答應或一定要答應。故事裡的男友也沒對他女友生氣,就是說他們真的沒什麼,而且他無法保證這件事,帶他女友去吃飯散步,然後他女友哭著哭著就停了。以下開放大家遇過或提出過的不合理要求。我認識的人裡,有男生是遇過女友說要跟朋友四個人出去兩天一夜,但其中有一個是她前男友的,也算真的妙。

 ===題外話===

偶爾在網路上看到比較誇張的交往故事,總是一大堆人推文回應說分手吧放生吧之類的,其實這些故事都是片面的。說話者說的是他自己的角度不說,其實關係中的行為常常,對不在關係當中的人來說,就是不合理無法接受。那些輕易就可以說這種人不要也罷的,其實是沒有站在關係裡頭想,反正那樣回答這麼乾脆爽快又跟自己沒關係。

延伸閱讀:人可不可以改

20131121

薄曖昧

唉唷,最近曖昧的題目好多唷,怎麼會這樣(而且好像還沒寫完)

=====這種我還算喜歡的分隔線=====

我們上次討論到有些人討厭曖昧,因為這個人跟我曖昧又不跟我在一起。今天我們要講一種,一直都沒有要在一起,但兩個人都過得不錯的曖昧。

這種就是很薄很薄的曖昧,最典型的例子就是電影裡每年見上一次的非男女朋友。男女通常都有穩定的關係,也沒有要跟對方私奔的意思,可是又喜歡見到對方的時候,對方給自己的特殊待遇,自己也喜歡能夠給對方特殊待遇。

比較常發生在現實生活中的例子,就是那種約定幾歲都單身的話就要在一起的好朋友。事實上通常都沒有在一起,因為兩個人都分別嫁娶了。沒什麼事的年輕時候都沒辦法讓你們在一起的話,到老了也不會在一起。(有反例的可以回應在下面)這種曖昧也很薄,就是我要告訴你我比起其他人又更依賴喜歡你一點,我也希望你能保持對我的期望和喜歡。但這種喜歡完全不會影響兩個人在外面發展關係,也不會影響兩人跟其他人的交往決定,他們也會開開心心邀請對方來參加自己的婚禮,曖昧要這麼薄才行唷。

好朋友還會討論一種「你有沒有想過我們為什麼沒交往過?」或是「我媽一直都問我為什麼不追你(為什麼你不追我)?」或是「你會不會覺得我們沒交往過很可惜(通常在某人的婚禮前夕發問)」。就是在人生即將固定好一陣子的當下,想要搖一搖它,得到一些浪漫的可能性,這完全不會牽涉到落跑新娘的情節,只是想要想一想而已,因為結婚以後是連這個問題都不能問也不能想的。

比較沒那麼薄的是前男友/前女友,如果你有一段特別難以忘記的戀情,兩個人可能會週期性地找上另一個。你們會在某段時間內頻繁往來,通常是其中一個人特別脆弱的時候,他想要得到男友/女友,之外的安慰。為什麼?因為你偶爾懷念他的喜愛,就是這樣而已。而且對方通常不會吝習給你口頭小惠,他們可以把你講的好像他心頭上的寶貝,從沒忘記過之類的,其實只是覺得這不危險又很方便。


結論,薄曖昧只是一種撒嬌。偶爾我們想感受關係浮動,就像人活得好好的為什麼要去坐雲霄飛車一樣。


延伸閱讀:灰色地帶



20131118

沒名字的關係

為什麼我們會覺得某些關係是特別的?
有時候只是因為這些關係沒名字而已。

=====名字真的很重要阿的分隔線=====

朋友、男女朋友、分手、結婚、離婚和家庭,我們有很多名詞來定義關係,每個人的定義或有不同,但大家都知道這詞彙對應的概念是什麼。

但在關係與關係之間的階段呢?就比如說,兩個人原本是朋友,有一天開始交往。這兩個人的關係是,前一天是朋友,隔一天是男女朋友嗎?通常不是,他們會經過一段,名義上是朋友,但比朋友更多了一點有的沒的,然後才開始交往確定了新的關係。中間這一段,所幸我們現在有了「曖昧」、「友達以上、戀人未滿」這詞可以形容,從此兩個人就曖昧不奇怪(但仍有可能被責怪)。

假若倆人沒在交往,但是可以上床,找不到詞彙定義的時候,這關係不僅不道德,還很奇怪。不道德是因為現在的道德標準只接受交往中的性(但想想以前這社會也只接受婚姻中的性)。很奇怪是因為我們不知該怎麼稱呼。後來,我們又有了新名詞:炮友和一夜情,用以分別描述有固定頻率和隨機的性,這關係不奇怪了,不過不道德的標籤還沒拿掉。

奇妙的是,我們特別缺乏描述分手以後的關係的詞彙,就像是兩個人分手以後,要嘛就是回到從前當朋友,要嘛是陌生人(也可以選炮友)。如果你們選了以上皆非,你們想要「一言難盡」、「開放式關係」或「單飛不解散」,通常會引起質疑、撻伐、甚至一陣奚落。

你可以看出來,在我們習慣的(有正當性的)關係之外的什麼,曖昧、炮友、分手後,常常一開始都是不道德的,因為道德就是把事情正當化,其實是不是那麼不道德,也許兩百年後沒人交往大家都直接做愛,那就道德了,道德就是人為的規矩。


其實關係本來就會發展出各種形式,比較常見的那些有帽子可以用,人家問你的時候你可以明白回答「這是我老婆。」一時找不到定義的,通常會潛遁到其他關係裡,「這是我學妹。」因為潛遁,才感覺名不正言不順,你覺得你們的關係不穩定,常常遇到好姐妹一逼問就說「妳們別逼我了,我也不知道」;別人也不知道該怎麼看待你們才好。

如果我們的關係找不到定義該怎麼辦?不要理定義就好了。關係最重要的事情是兩個人在關係當中是否自在舒適。如果兩個人都覺得好,那就可以是好。離婚後仍同住一個屋簷下;爸爸和妻子在前一段婚姻生的小孩相處融洽;分手後和對方在寂寞時互相慰藉。


最怕的其實是,你無法定義關係是因為,你得不到你想要的定義,只好謊稱或接受沒有名字的關係。我想要當的是女友,但當不成又總是讓他上了我的床,他說我們比任何人都還親密,我便以為這是什麼前無古人的關係。如果你不安於你們的名目關係,你在關係裡隱藏了自己真正想要的東西(其他關係),那無法言明的關係很有可能不過是自欺欺人。


延伸閱讀
沒有身分的吃醋(純粹是因為題目段式取得像而列在這)

===註===
原文刊於10/31姊妹淘
http://www.babyou.com/index.php?do=news&locid=201&id=15693


20131114

真愛不偉大

最近因緣際會聽到好多跟「真愛」有關的言論,有緣人就知道因緣是什麼,請不要在下面回文說出來。

=====我好不愛漂亮話喔的分隔線=====

這些言論的造句模式如下

1.如果是真愛的話就會怎麼樣
示範造句:如果是真愛,距離再遠也不成問題(1000個讚)
隱含意:你們的愛不是這樣的話就不是真愛。

2.如果他真的愛你的話,他就會怎麼樣
例:如果他真的愛你,他就不會讓你流淚(20000個讚)
隱含意:如果他不這樣,他就不是真的愛你。

3.真正的好男人(或任何"真正"怎樣的男人),他就會怎麼樣。
例:真正的好男人,不會在意誰出錢(30000個讚)
隱含意:如果他不這樣他就不是好男人


讚的數量是我捏造的,約莫是我看到這些話的反感程度乘上這些話受大眾歡迎的程度。有興趣者不妨在FB上一試。

這些言論,首先都認為真愛很偉大,真愛可以克服時間、距離、金錢、年紀、家人反對、外貌、世界末日,總之若不能克服就不是真愛。是這樣嗎?夫妻離婚的時候也許沒愛了,但難道離婚就證明他們結婚的時候不是真愛?還是離婚其實代表的是,愛會因為日常生活磨損?愛很棒,它可以解決很多問題,很多若不是愛無法解決的問題。但愛也不是萬能的,愛也很就只是愛,你在戀愛的時候也要吃飯工作煩惱買不起房子,所以我們才要經營。

曾有人問,如果兩個人都很喜歡對方,還會有什麼外在條件可以拆散他們,還是就是他們不夠喜歡?我想說的是,愛也就是一種感情,它沒有特別偉大,這個問題不是有什麼外在條件可以拆散他們,而是所有的外在條件都可以拆散他們。如果你明白愛很棒,但愛也不是特別偉大,你就會更珍惜你得到的東西,你也會更努力學習維持關係。


其次,這些言論都指稱了真愛有一套行為模式,反正真正愛你的人就會這樣那樣做,他不這樣就不是真愛。愛是受限的,不是說因為這個人愛你就應該對你體貼,你媽也很愛你可是你常覺得她好煩,你爸也很愛你,可是你也覺得他講話都很難聽。愛沒有必然對應的行為,有些人愛你但還是不能接受你爸媽,有些人愛你但你比他賺得多他還是有點受傷,有些人愛你但她吃起醋來跟瘋子沒兩樣。我的意思是,愛不會直接對應到你覺得對我好的行為,它只會對應到付出愛的那個人想做的事,而比較懂得如何愛對方的人會把自己想做的事和對方想有的待遇合在一起,不擅長愛的人比較會做自己想做的事。


結論,把愛說得太偉大,其實是阻礙了大家學習愛。





20131111

不喜歡搞曖昧

寫過很多曖昧的文章之後,多少會遇到這樣的回應「我不會搞曖昧」或「我不喜歡搞曖昧」,這是什麼意思呢?

=====曖昧的標籤也曖昧的分隔線=====

會有這種回應的多半是女生(很有趣的地方是,真正不會曖昧的我認識的很多是男生)。

讓我們來設想一下,
假設兩個人從朋友變成男女朋友。我不知道這些說自己不喜歡搞曖昧的人,是昨天是朋友,今天就變情人?這中間大家不知道變了什麼魔法。設想幾個情境,比如說本來是朋友,但是不知道為什麼自己有一天就喜歡上對方,然後就馬上告白,如果對方接受就開始交往?還是說,對方主動追求的時候,如果自己也有好感就馬上接受,一點都不需要先出去約會、發展關係、曖昧一下?還是每次都很幸運,每次自己先喜歡上對方,對方就會馬上來表白,都不用試探對方發出訊號,省下曖昧的空間?

大家可以看出來,在關係發展把曖昧去掉,變化很武斷也很直接,我想不通有多少女孩子可以做到?我自己也做不到。(男生倒是有一些都不用曖昧就想告白的)換句話說,其實大部分的關係發展都包含著一點曖昧的成份。


但「搞」曖昧,用搞這個字,很顯然是負面評價,討厭搞曖昧的人到底在討厭甚麼?


其一,搞曖昧有時候被拿來指稱花言巧語。戀愛的時候甜言蜜語很不錯,為什麼搞曖昧的花言巧語不行?一開始很不錯,但過了一段時間時候令人焦急難耐。其實這背後真正指責的是,因為我已經想要在一起了,對方還不想。

其二,搞曖昧也可能指同時跟很多人曖昧,畢竟曖昧不是交往,是沒有人數限制的。換句話說,曖昧並不是不好,可是我只希望他跟我一個人曖昧。這仍然在指責同一件事,我想要在一起但對方不想。

其三,搞曖昧也可能代表不給承諾。我不說我喜歡你我想跟你交往,我只說你好可愛我好想你我想抱著你睡覺。現在你已經知道,這些說討厭搞曖昧的,不是真的討厭曖昧,只是討厭對方不跟自己在一起而已。


這更背後的假設是,曖昧就是要在一起之前做的事情,曖昧接下來就是要在一起。如果你跟我曖昧卻沒有要跟我在一起,那你就是花言巧語,到處放電,不給承諾。我也不能說這推論是錯的,只是說,曖昧的時候兩個人還在發展關係,既然是還在發展,無疾而終的狀況總是有的,沒人因為跟你曖昧要負起甚麼責任。而且曖昧過的人都知道曖昧的樂趣,你也享受過這樂趣,只是結果不如你所願,是可以不用把罪名都掛到曖昧頭上去。


艾,其實我只是想幫曖昧說兩句話而已

===後話===
1.也有人說自己喜歡曖昧勝於交往。麻煩的是,因為曖昧總是有期限,喜歡曖昧勝於交往的人只能一直換人。

2.想想今天也是箭靶文










20131107

寫作文好難

之前跟大家講過我開始在姊妹淘上寫文章,發表過的文章若轉發在自己的部落格也會標明。到目前為止這件事對我來說都非常困難。

=====而且我還是不覺得我是兩性作家阿的分隔線=====

1.時間限制

姊妹淘的機制是每週更新文章,也就是我每週要寫一篇文章,這對我這種思考寫作很慢的人來說非常急迫。要我在一週內寫出一篇自己滿意的文章(從構想到落筆),真的很趕。而且大家若有注意到,我並不是每週寫完姊妹淘就會拿來BLOG轉貼,也就是我的總產出增加了。並且即便轉貼我通常都修改過,因為過了幾個星期我有比較完整的心得後,好好把文章整理過再貼出來。

所以大家每周在BLOG上看到的文章並不是當週寫的,因為我都要提早很多天慢慢動工。


2.作文有題目

說是專欄作家,其實我們還是跟小朋友寫作文一樣每週領題目來寫。基本上都是感情的議題,姊弟戀、家人反對、付錢的問題、初戀故事等等。既然是領題目,一定會有比較有看法的題目,跟其實我對這件事情沒甚麼意見的題目。

此外,按題寫作的最大困難是,其實我寫BLOG已經7年囉(靠北好久),絕大部分的題目,我大概都寫過了,或是至少進行過初步討論。也就是說,每次拿到題目通常都是我要第二次甚至第三次討論這件事。(題外話所以請讀者寫信來之前至少先在部落格上搜尋一下)

不是說寫過的題目不能再寫,我部落格上也常有同樣的題目寫過兩三次不同角度或更深入討論,而是說如果是寫過的題目,要想個新角度或更深入寫,難度也會更高(但我又要在一個星期內寫出來,一個星期內能想出新角度就謝天謝地了)。

而且領題目寫實在比寫自己發想到的題目困難,部落格上寫的東西通常都是我生活中聽到的故事,或讀者寫來的故事的聯想,也就是說通常是我先有內容才整理成文章,不是特別要寫某個題目而去想內容。(後者的情況也有啦,只是比較少)


3.放上作家平台的感覺好微妙阿

寫了7年的部落格,其實我跟其他作家並不熟。所謂其他作家的意思是,市場認為我們是相近的類型,比如姊妹淘會邀請的作家類型,或是去誠品的時候我們的書會放在同一櫃的類型。雖然我寫很多戀愛有關的事情,這是第一次明確地跟其他人陳列在一起,不然我這麼小眾,都活在自己的世界裡。

這件事對我造成的寫作困難其一是,文章受歡迎的程度量化成,點閱率、推薦人數、轉貼次數,並且有明確的比較對象。這會讓你想要寫出更受歡迎的文章,但這對寫作來說不見得是好事。


結論,總之我還在那邊求生存。

20131104

做愛後的喜歡

年輕的時候是困惑,老了以後是指標。

=====我好喜歡梅莉史翠普的分隔線=====


年輕時候,女孩子常困惑:為何做完愛之後男友對我特別好,為何做完之後男友就會說他好愛我,這是真愛嗎?我不會去區分身體上和心靈上的喜歡,也就是說我通常都會去碰我喜歡的人,我愈喜歡,肢體接觸也愈多,兩者是成正比的。反過來說,要發現我的不喜歡也非常容易,我對一個人的喜歡少了,碰他的次數就會減少,這騙不了人。

但是呢,做愛是有點不同,女生所受的教育不鼓勵妳喜歡做愛,鼓勵妳保守、小心、謹慎,深怕所託非人。而且女生也常被教育,一個人喜歡你的身體,不見得喜歡妳。這也不是錯的,就是男生的性跟愛分比較開,他們可以花錢買沒感情的,但女生花錢在牛郎店是要找感情。不過呢,這是極端的舉例,我的意思是,大部分的人都是喜歡對方然後也想碰他,這是男女不拘的。只是男生的慾望比較強烈,男生喜歡妳會很想要妳,女生喜歡你可能就幻想被你擁抱。所以在交往過後若跨過做愛這一步,常呈現男生很想做,女生比較多是配合的狀態。這時做完愛雙方的心態也跟著不同,男生享受了一件事,女生完成了一件事。男生說妳好可愛,他好愛你的時候,女生難免會想,到底是愛我哪裡?

其實喜歡就是喜歡,開心的時候覺得喜歡對方多是正常的,就像去旅行很開心妳也覺得喜歡對方多點,我猜男生也是這樣吧。而且阿,年紀愈大,不管男生女生,都會愈來愈體會到身體和精神其實是互相的。(沒有隨著年紀增加肉體經驗的就沒辦法囉)







最近碰巧看了性福特訓班(Hope Springs),以為是搞笑片(中文片名也取得太差了吧),認真看下來原來是婚姻啟示錄。湯米李瓊斯和梅莉史翠普結婚31年後,老婆決定到一個遙遠的小鎮,參加為期一週的婚姻諮詢班,也逼迫老公一起去。在諮詢過程中發現,他們分房睡,且四五年沒做愛了,甚至幾乎沒有肢體接觸。諮詢師要他們練習擁抱、撫摸對方。他們在小鎮的最後一天,老公精心訂了餐廳、豪華旅館、房間裡準備草莓、香檳和浪漫音樂,但他們最後仍沒有做愛成功。

隔天,老公就說這種諮詢班本來就不可能都有最好的結果,但他們已經大有進展了,老婆陷入極深的挫敗感返家,醫生叫他們不要放棄,他們絕不是不該結婚的夫妻。回家後,老婆發現她沒辦法再這樣過日子下去,收拾好行李,決定這是在她在這個家的最後一夜。(最後老公做了什麼事,我想大家都猜得到,但建議已婚者看,是一個會讓大家想想婚姻怎麼最後會變成這樣的電影)

性在愛裡面扮演什麼角色?婚姻後不性就也沒有愛了?

之一
他們生完第二胎之後就沒做過愛了,一開始是因為養小孩實在太忙,後來則是對對方的身體生疏,失去碰觸的念頭。太太覺得這樣是不愛了吧,原本配合先生租在離公婆家近的房子,她開始考慮在離自己公司近點的地方租房子住,也不必勉強要住在一起了。她曾經跟先生建議換個大點的房子,現在的大小跟兩個孩子擠很辛苦,先生總是興趣缺缺。一天晚上她主動向先生求愛,他一時還搞不懂她在幹嘛,畢竟之前每天都說很累很睏叫他別來吵的人是她。做完愛的隔天,他們又做了一次,然後再隔一天又做了一次,連她都驚訝自己其實是想做愛的。上班時間,他從公司傳了訊息來,我們去看房子吧。


之二
他們是大學班對然後結婚,好像浪漫故事成真,女生也一直維持著浪漫的性格。浪漫的故事裡不會提到太多跟性有關的事情,性應該很慎重很浪漫,但當男方想要婚後馬上生小孩之後,性多了點義務的標籤。生完第一胎女兒之後,她拒絕行房,在外頭遇見了當初在大學私底下曖昧的同學,也結婚了,兩個人若有似無起來。我要跟我老公離婚,他也會跟他老婆離婚,我們再重新開始一段人生,她又開始做夢。男方毫無此意,而且他們並沒有實質外遇(做愛),對那男的來說這頂多只是婚姻生活的調劑,連插曲都稱不上。女生有點抱著最後一次跟老公做愛的心情爬上老公的床,做完愛隔天,突然覺得其實自己根本也沒那麼喜歡那大學同學,他根本長得沒自己老公帥阿。又隔幾天,她帶女兒上小學時,覺得好像第二胎生個男孩也不錯。


結論,我不是要說事情都這麼容易解決,我只是要說它有它神奇的地方,婚姻需要一點神奇的地方。然後就還是同本文第一句。